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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高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计划
发布时间:2015-07-01   来源:发展计划处 浏览量:5707
  

《2016年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之五

高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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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计划是新设立的市科技计划,自2016年起组织实施,采取普惠制、后资助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年度实际发生的研发投入给予一定比例补贴,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研发项目时自主决策、先行投入。

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起,将原“关键技术攻关计划”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计划”合并为“高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资助方式由前资助调整为后资助(研究开发投入补助)。

一、支持对象

申报对象仅限以下四类企业:

1.高新技术企业;

2.高新技术产品备案登记企业;

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4.市级以上农业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在武汉市行政区域注册,且在武汉市缴税;

2.企业的主营业务属于市科技局支持的八个技术领域范畴(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

3.企业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研究开发费用范围按国税发〔2008〕116号和财税〔2013〕7号两个文件执行);

4.2014年研发费用已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加计扣除(市级以上农业科技型企业不受本条件限制)。

三、补贴范围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实际投入的研发费用。

四、申报材料

1.《武汉市企业科技研发投入补贴申请表》。

2.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2)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备案登记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以上农业科技型企业需提供认定批复文件首页及载有本单位名录页;

(3)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备案登记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提交“主管税务机关(税务局、税务分局)出具的企业2014年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证明材料(市级以上农业科技型企业无需提交)”;

主管税务机关为国税的企业提供从“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经企业盖章的《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税收优惠事项备案登记表》和所在区国税部门盖章的《武汉市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登记受理通知书》;

主管税务机关为地税的企业提供地税部门盖章的《武汉市地税局优惠事项备案登记申请审核表》和《武汉市地税局税收减免备案准予登记通知书》。

(4)2014年度审计报告。

五、联系方式

1.高新处负责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企业的申报。

联系人:黄杨 ?联系电话:65692245

2.社发处负责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领域企业的申报。

联系人:邓志坚 ?联系电话:65692162

3.农村处负责现代农业领域企业的申报。

联系人:吴文君 ?黄浩 ?联系电话:65692153

4.计划处负责统筹研发投入补助工作。

联系人:李云龙联系电话:65692140

主办单位:mobile.28365365 | 建设单位:武汉市科技信息中心 | 技术支持:武汉易通广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